我把凶职干成金饭碗
警察所长活不过三年?老子把它打成金饭碗! 民国初年,山东某地一个名叫胡大火的小混混被人追杀,逃来长白山脚下一座小镇的姐姐家避难,在镇长姐夫的推举下,当上了俗称“小衙门”的警察所所长。胡大火本想借这个“肥差”大捞一把,却在一次办案时唤醒了内心深处的良知与热血,立下“除暴安良,保一方安宁”的志向,并付诸行动。在接连不断的诡异案件破获中,胡大火发现自己担任的是个“凶职”。但他没有退缩,而是利用市井智慧和草根正义,完成了从“求活”到“求真”、从“勒索者”到“守护者”的蜕变,同时终结了“凶职”这个百年诅咒。





